84919933 发表于 2011-3-19 10:10:10

大家来看

 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》和相关法律法规规定,在保护公民合法言论自由的同时,禁止利用互联网、通讯工具、媒体以及其他方式从事以下行为:一、组织、煽动抗拒、破坏宪法和法律、法规实施的。二、捏造或者歪曲事实,散布谣言,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的。三、组织、煽动非法集会、游行、示威、扰乱公共场所秩序的。四、从事其他侵犯国家、社会、集体利益和公民合法权益的。管理部门将依法严加监管上述行为并予以处理;对构成犯罪的,司法机关将追究刑

84919933 发表于 2011-3-19 10:12:06

回复 84919933 的帖子

谢谢你们来我这看看我啊谢谢 大家

281665159 发表于 2011-3-19 10:57:02

这是什么东西,哪来的

似梦奇缘 发表于 2011-3-19 11:52:01

谢谢LZ给我们补习了政治课!

chibing88 发表于 2011-3-19 16:11:32

   这是法律不是政治

ximen1982 发表于 2011-3-19 18:05:47

法律补习啊!!{:1_88:}

snlx0223 发表于 2011-3-19 18:18:00

什么东东{:1_90:}.......

章鱼哥 发表于 2011-3-19 18:19:55

没头没尾的,什么啊????

蝴蝶专用 发表于 2011-3-19 18:40:31

楼主你发的是那样东西哦

好好了吧 发表于 2011-3-19 20:04:19

楼主你发的是什么?当心扣豆。。。。。

25083902 发表于 2011-3-20 22:11:50

这是 什么 什么 啊水帖

ivwgdegl1 发表于 2011-3-21 22:09:39

水的不得了的贴~~~~~~~~~~~~~~~~{:1_104:}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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