牧月妖精 发表于 2009-8-29 05:35:02

【原创】其实,原谅比不原谅更加残忍

本帖最后由 牧月妖精 于 2009-8-29 05:41 编辑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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总有人会问我,你谈过几次恋爱?我便轻轻地笑,永远说2次,一次是别人爱我我不爱他,一次是我爱他他不爱我。

我这人乖觉得很,恃宠而骄,宠我的人多了,就常常不屑起来。

那时候年纪小,乖张地说:“我今年十八岁,离二十八岁还有十年,在这十年当中,我会读书,工作,旅行。大学里有学长学弟,工作时有同事上司,旅行中更有形形色色的人。我相信我二十八岁那年一定会有个温文尔雅的男人带我回家,所以,在这十年当中,我所遇到的所有帅得倾倒众生或者酷得千夫所指的人,我都要去招惹,而这所引起的一切后果,我概不负责。”

我总以为自己会没心没肺的,也一直扮演着没心没肺的人。我不记得我有多少次轻轻笑着,用小指按着唇,平静地接受一切。又或者点一支烟,夹在指间,不屑地看着对方。

那一天回家,夜了陪母亲吃宵夜。
小城还是小,遇到个旧人。对方温文尔雅地说:“什么时候有空,去你家看看你爸爸妈妈。”
我眉轻轻挑,笑:“我差点想问,你是谁了。还好有那么点印象。”
看着对方表情幻化得耐人寻味。挽了身旁的妹妹,轻道:“走吧。”

表妹年幼,一如我当年陪伴着表姐一样陪伴着我。我知道她不懂我如何会这样,正如我当年不知道为什么姐姐选择远走高飞。

我竭力维护着自己温婉的模样。也终于承受不得对方步步紧逼。终于还是发了脾气。
“没有任何人给你权利伤害我,不要奢望我原谅你。”

后来。
后来。
突然悟了。
为什么不原谅呢。呵呵。那些事情,不都已经过期了么。正如《重庆森林》里说的那样:连罐头都会过期,还有什么不会过期呢?
我何必趴在原地平白消耗自己的时间。对么,对吧?呵。

自有人为我销魂。自有人恋我一生。
水袖一甩,我照样烟视媚行。

网事悠悠 发表于 2009-8-29 05:49:52

沙发舒服,呵呵好几天没见你写日志了,林忆莲的歌很好听。(夜太黑)也不错哦,去听听吧。

牧月妖精 发表于 2009-8-29 05:55:52

嗯,突然听到这首歌,才想着要写点什么。

网事悠悠 发表于 2009-8-29 06:10:58

看你有几天没写日志了,本来想发个帖子问问,强烈要求你多写写文章滴,又怕被人误会我在拍马屁,呵呵,想想还是算啦,今天终于看见你又复出了,很高兴。月月一定要坚持写下去啊,在以前的老家我就一直非常喜欢看你写的东东,永远支持你的粉丝。

yuyu123 发表于 2009-8-29 06:46:45

文笔不错啊。。

玫瑰哭了 发表于 2009-8-29 09:16:21

妖精,不错啊,又把心事说出来了啊

khbzy 发表于 2009-8-29 10:39:51

老了,看不懂

yxgfeng 发表于 2009-8-29 11:03:53

情感真实,文笔细腻,音乐也好听~~~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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