找回密码
 注册帐号
查看: 4918|回复: 8

[丝路心得] 全力战术 术士技能怎么加

  [复制链接]
发表于 2012-7-31 13:58:20 | 显示全部楼层 |阅读模式
术士主要修那些技能直达朋友说下  谢谢!!!
发表于 2012-7-31 14:39:46 | 显示全部楼层
刷组用 那些荒废技能 群攻的
   
回复 支持 反对

使用道具 举报

发表于 2012-7-31 15:46:07 | 显示全部楼层
自己看介绍加 话说现在游戏人真冷清
回复 支持 反对

使用道具 举报

发表于 2012-7-31 17:01:10 | 显示全部楼层
在论坛里搜索一下,有介绍的!!!!!!!!
回复 支持 反对

使用道具 举报

发表于 2012-7-31 20:14:35 | 显示全部楼层
最少的技能点的话,两个眩晕,+一个尖叫面具
回复 支持 反对

使用道具 举报

发表于 2012-7-31 20:33:39 | 显示全部楼层
除了死亡之花那些全智作用大的技能不加。状态 强化的全加
回复 支持 反对

使用道具 举报

发表于 2012-7-31 20:44:52 | 显示全部楼层
本帖最后由 雨一直下 于 2012-7-31 20:45 编辑

可以看下如下介绍:
本人以前收藏的  希望对你有帮助
一、 技能说明。   
1、  黑暗种子,增加敌人受到黑暗魔法系列技能时攻击,必满。

2、  束缚,焕珠获得率(1级200%、2级225%、3级250%、4级275%)增加、焕珠持续时间(1级20%、2级40%、3级60%、4级80%)加长。大家均知道,爆焕后普通伤害均为暴击伤害,伤害翻倍,包括术士的持续掉血技能(黑暗系)都翻倍(魔皇之刺及反射技能是否影响待观察)。特别是获得蓝焕后,更是变态。

3、  术士的黑暗魔法攻击(并附群体火、毒、流血、钝化状态)能持续多次,每次都有几率触发各类状态,比如你第一次出招时没有能让怪物中燃烧烧伤状态,那么在以后的多次的持续攻击中,怪物都有几率(80%)中烧伤状态。各类状态持续的时间以中了之后的时间开始计算,和技能本身的持续时间不相关,即技能本身12秒持续掉血完之后,状态掉血可持续。

4、  术士黑暗魔法系的法术攻击中要求为最大连锁数目为2,指的是每个术士只能对一个怪物进行两种类型的攻击,比如使用了黑暗烈火和黑暗气息并在持续掉血,那么这个怪物将不能再使用黑暗腐烂和毒素侵犯进行攻击(能再次使用黑暗烈火和黑暗气息攻击),另一个术士无此限制。

5、  黑暗魔法系列技能最大攻击数目为3,每招同时最多攻击3个。经测试,此系列技能具有自动选择功能。比如周围有5个怪,第一次黑暗烈火攻击让锁定怪周围的3个怪中了黑暗烈火攻击并持续烧伤,然后再次使用燃烧,有几率会攻击周围其余未被攻击的怪。但具体攻击顺序是什么?几率多大,是必选未中还是以以距离的远近判断?待观察。

6、 术士毁灭系技能,包括群体技能上状态(指的是不对怪物造成直接攻击的技能,攻击后怪物不会主动攻击),冷却、技能使用速度非常快,基本等于瞬发,怪物如未中此状态,那么术士马上能迅速判断(**能自动判断,如果这个怪某个状态未上,则其优先使用冷却好的技能再次上状态,如果一直上不了,则不会攻击,一直重复使用技能到上了为止)并再次对次怪物上状态;术士的各种状态的几率为80%,这个是顶级高的,其余职业的基本为25%或者30%,最多倒地几率为50%。群体降低怪物物理、魔法攻击,降低怪物魔法、物理防御,增加受到的魔法、物理伤害(注意,此两种状态能叠加,即同等级同同一技能,怪物中了降低防御技能后,使技能伤害增加,再中了增加受到伤害技能后,伤害在此基础上能再次增加)。

7、 血之花技能,瞬间攻击最高,必备。
血之陷阱技能,鸡肋或待观察,上了陷阱后老是不爆炸,怪都可能被打死了。
灵魂极限中的吸血鬼之触、吸血鬼之吻吸血并上致病状态,致病后中状态几率增加。即中了疾病后其余状态能很*易挂上并不易被抵抗,必备、满。吸血鬼之吻技能群体吸血,范围周围15米,超级好引怪技能,原地不动,方圆15米内怪物全来啦。

8、 灵魂极限中的尖叫面具能有效保护组队里面的牧和琴,组刷必备。
灵魂极限中的魔皇之刺,技能说明为一定数值的绝对伤害,经测试,此技能不受武器攻击力影响,但受角色本身魔法攻击影响,即伤害数值大于说明备注的数值,另技能具有衰减属性,周围怪越多,第一个怪的受到的伤害最高,其余怪受到伤害数值依次递减。目测大概衰减数值为第5个怪为第1个怪伤害的三分之一。另魔皇之刺技能为引怪好技能,开着技能一路跑过去,半径5米内主、被动怪物全跟上,(当然主动怪物要看其警戒范围)。另,经测试,此技能仅针对物理攻击怪物有效,对于法系攻击或者远程攻击者来说,怪物攻击范围均远于此技能范围,怪打人、人打怪都在5米外打,这个技能没用。

9、 灵魂极限中的魔法反射、高级反射各自算冷却时间,此两种技能能衔接。

10、 灵魂极限中的晕眩和暴怒晕眩术士仅存的pk实用技能了,不能被解除。

11、 暗之雾系列中的束缚治愈、束缚痊愈pk用。

12、 暗之雾系列中的睡眠技能,本来是pk好技能,应为万灵和牧师圣音的存在,废了。

13、 暗之雾系列中的恐惧幻影,降低怪物敌意,刷组必备,有了它,再站好位置,术士基本不被攻击。

二、术士刷组技能配制应注意,技能不能过多,如下:  
1、  群体吸血,使用原因,引怪加吸血并上疾病。

2、  单体吸血,主吸血技能,技能冷却快,和天赐、特蓝冷却配合,能满足自加血要求。单刷能抗周围10个以上怪打不还手不死。 由于此技能的原因,所以攻击技能不能设置过多,过多了此技能的使用频率就会降低,怪多了血回不过来。

3、  群体攻击,黑暗烈火(烧伤)、毒素侵犯(毒伤)、黑暗腐烂(流血)、黑暗气息(钝化),四种技能配两种,其中一种建议为群体钝化,减速非常好用,减少受到攻击。另一种建议火伤,附加伤害为最高,毒伤和流血经测试低于火伤。注:毒伤和流血是否有隐藏属性,比如防御降低等?

4、  血之花单体攻击,死亡之花群体攻击。

5、  群体诅咒系法术:物理、魔法伤害降低、物理魔法攻击降低、物理魔法受到伤害降低。

6、  鬼皇之刺,群体5米绝对伤害。

7、  魔法反射、高级反射,辅助技能,伤害有比没有好,注:单刷意义不大,术士肯定全智力,血本来就不多,受到攻击高了受不了,低了反射回去的更低,没啥意思。刷组就有效了,特别是boss。高级反射能让组队队员全部享受反射状态。

8、  组刷无buff存活,群体减少敌意,暴力行为减少必备。

9、  以上技能中的群体诅咒法术,在单刷时候要注意取舍,怪物很快秒杀那种就不需要消弱啦。还有群体火伤、毒伤技能、血之花技能也要取舍,怪靠过来就死了,群体钝化干嘛用,血之花群体攻击最高,然后接群体火伤,可能怪血少的就挂了。

10、  本人组刷选项:群体吸血(引怪),群体攻击加上状态(黑暗烈火、黑暗气息(钝化)、血之花),鬼皇之刺、魔法反射、高级魔法反射、天赐、尖叫面具(给需保护职业),恐惧幻影(群体减少暴力行为,保护自己,组刷非常*用),各种群体消弱。

11、  本人单刷:主动技能单体吸血,群体吸血(引怪),黑暗气息(钝化)、黑暗烈火(看情况,怪强,血回不过来就取消此技能)、死亡之花,辅助技能鬼皇之刺、魔法反射、高级魔法反射、天赐,各种群体消弱看时机情况。单刷时候半手动最好,手动上个痊愈分配,然后鬼皇之刺后怪堆绕圈,周围不*主动或被动怪都引过来了,跑一段路后,停下,开**,自动使用天赐技能,然后自动开始群怪,几秒后怪全倒下……………….然后下一轮,此方法,无琴供蓝下可群刷高自己几级或平级怪,组刷,最好组一个牧琴,琴咆哮旋律血变蓝、魔法之音等供蓝、天赐,速度、防御之音。这样可以做到不用一点药,无损刷怪(痊愈分配、吸血可满足术士掉血、痊愈分配满足琴咆哮旋律的掉血),组队后怪物血更长,经验更多,能发挥群体攻击、消弱、吸血效果。有了天赐琴后能有效安全刷自己平级怪(包括巨组),但是,术士能抗是不错,太费修理锤子了,要不就单刷,要组刷就组满人。

12、  以上刷法均建立在术士各种群体技能出来之后(最少76级),低级术士无意义。
三、  另:由于代理的外在原因,致使游戏内免费道具漫天飞,速度卷轴大家有,使琴的加速、大唐的加速系基本没啥用,焕珠每天送好多,使术士的此项优势又消弱很多,还有就是丝路可使用的免费挂,使大家不用找怪,是好事,但对术士不利,因为术士能群引,群刷,法师能群刷不能群引,战士能群引,但是不能快速群杀  
回复 支持 反对

使用道具 举报

发表于 2012-8-3 10:28:59 | 显示全部楼层
雨一直下 发表于 2012-7-31 20:44
可以看下如下介绍:
本人以前收藏的  希望对你有帮助
一、 技能说明。   

这才是真正内容啊!。。。。。
回复 支持 反对

使用道具 举报

发表于 2012-8-5 13:26:56 | 显示全部楼层
我想说下,”束缚“的那个百分比不是加长焕的时间,而是加长”黑暗魔法“那一排的攻击时间,比如”腐烂“标准时间是12秒,”束缚“4级,焕珠得率275%   持续80%提高,那么”腐烂“就是21秒,我用秒表计过时的,与焕时间无关,请测试
回复 支持 反对

使用道具 举报

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| 注册帐号

本版积分规则

QQ|Archiver|手机版|小黑屋|依人网络官方网站 ( 陕ICP备19025998号-1 )

GMT+8, 2024-10-5 17:22 , Processed in 0.055431 second(s), 19 queries .

Powered by Discuz! X3.5

© 2001-2024 Discuz! Team.

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