找回密码
 注册帐号
楼主: XIAOMIAN

[丝路问题] 数据迁移要注意

[复制链接]
发表于 2013-9-1 17:35:31 | 显示全部楼层
  数据不转移 谁玩呀 重头来 过4年又没了
回复 支持 反对

使用道具 举报

发表于 2013-9-1 18:34:08 | 显示全部楼层
放哪里都会化为乌有。朋友们克制吧!
回复 支持 反对

使用道具 举报

发表于 2013-9-2 08:31:34 | 显示全部楼层
垃圾代理!!!!!不玩!
回复 支持 反对

使用道具 举报

发表于 2013-9-2 09:27:21 | 显示全部楼层
能转移就玩不能就不玩了 !!!!
回复 支持 反对

使用道具 举报

发表于 2013-9-2 11:10:45 | 显示全部楼层
数据转移肯定?那来的消息?
回复 支持 反对

使用道具 举报

发表于 2013-9-2 11:57:37 | 显示全部楼层
说实话,数据转移,我认为希望不大,找法律上的根据也不充分吧.游戏终止,虚拟财产也不受保护的,我不懂法, 不猜测了.
回复 支持 反对

使用道具 举报

 楼主| 发表于 2013-9-2 13:57:26 | 显示全部楼层
第五章
   
游戏运行商终止游戏运行时的责任与义务
  
第十六条
  
网络游戏是玩家与运营商之间的合同,在合同未约定期限或约定不明的情况下,运营商一旦决定
终止游戏的运营,则根据诚实信用原则,要对用户尽提前的告知义务,否则运营商要对用户承担违约责任。

第十七条
  
在上述情况下,运营商应当赔偿玩家因合同终止而导致的直接债权利益的丧失,对网络虚拟财产
的价值衡量以用户利益被侵害时的虚拟财产数量为标准进行计算,以此来予以赔偿。
  
第十八条
  
网络运行商必须对游戏终止的原因做出合理合法的解释,信息产业部门也应根据具体情况介入调
查。
  
第十九条
  
游戏运行商可以开发其它游戏,对其即将终止之游戏的玩家的所有资料,在自愿、公平的原则下
进行平移。


网络虚拟财产保护法



3




4


2013-4-14  
并没有对其任意修改的权利。
  
运营商“保管不慎”则为违约;运营商自主处分,则为侵权。违约或侵权要处
200--8000
元赔偿金,情节严
重者,可酌情增加,但最多不超过
10000

回复 支持 反对

使用道具 举报

发表于 2013-9-2 21:21:38 | 显示全部楼层
现在一切的猜测都是伤脑筋的,静观其变~~
回复 支持 反对

使用道具 举报

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| 注册帐号

本版积分规则

QQ|Archiver|手机版|小黑屋|依人网络官方网站 ( 陕ICP备19025998号-1 )

GMT+8, 2024-9-28 10:16 , Processed in 0.047378 second(s), 12 queries .

Powered by Discuz! X3.5

© 2001-2023 Discuz! Team.

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